我們特別為大家介紹幾種常用的汽車照明語言,方便駕車時使用。
條件1:綠燈亮時,前方的汽車將無法行駛。
燈光語言:大燈閃爍并在交叉路口等候汽車。
綠燈亮時,有時前面的汽車不會動。
可能是新手,緊張,起步緩慢,或者前面的汽車駕駛員沒有注意指示燈的變化,在等待紅燈時失去了主意。
這時,后面的汽車通常會采取一些措施給對方一些提示。
有人會瘋狂地鳴喇叭,但這種刺激不僅會失去風度,而且可能會產生相反的效果。
一些車手非常生氣并緩慢行駛,故意壓制后面的汽車,但每個人都受了苦。
遇到這種情況時,猛烈鳴喇叭顯然是不合適的。
我們可以使用閃爍的大燈,而不用猛烈地鳴喇叭。
如果前燈閃爍一次,則通常前方車輛會知道這種情況。
如果沒有動靜,它將再次閃爍。
請勿連續閃爍大燈。
這對人無禮,并且容易引起前方車輛駕駛員的叛逆情緒。
條件2:在夜間遇到強光,閃光燈:兩個大燈提醒,雙跳意味著對夜間駕駛不滿意,對每個人來說最麻煩的是將遠光燈打開到底的那個人,以及遇到汽車時不切換。
夜間駕駛時,燈光的行為并不少見。
實際上,在夜間在城市行駛時,大多數情況下道路照明良好,無需打開大燈。
在道路照明不理想的部分,打開大燈是引起車禍的重要因素。
如果在開車時總是打開大燈該怎么辦?也許許多車手會采用“以牙還牙”的方式。
進來,每個人都點亮對方的頭燈。
這種方法顯然是不合適的。
老司機介紹安全駕駛經驗時,通常會談論不要生氣地駕駛汽車。
這種“為牙齒而撕”行為是憤怒的體現。
當遇到強光閃爍時,另一方很可能已忘記關閉遠光燈。
開會前,騎手可以遠距離閃光兩次大燈,以提醒另一方在碰到汽車時切換大燈。
如果對方無動于衷,則騎手可以打開雙跳燈以表示不滿,并告訴對方“您在閃爍我,請切換近光燈”。
情況3:遇到車輛時,它們必須合并。
燈:前燈閃爍“同意”,而前燈閃爍“拒絕”。
在高架或高速公路以及一些普通道路上,車道經常會合并。
在轉彎處,交通流量應交替通過。
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轎廂與轎廂之間的通信不令人滿意,則很可能引起轎廂摩擦事故。
在合并車道或交通流量的道路上相互沖撞非常危險。
不得強迫需要合并的汽車直接改變車道。
當汽車提示更改車道時,您是否同意另一方更改車道或拒絕另一方?要求,后面的汽車必須給對方明確的提醒。
當涉及合并或交替行駛的路段時,變道車輛將首先提前打開轉向信號燈,在交叉路口等待一會兒,然后告訴隨后的車輛“我可以改變車道嗎?” ;如果以下車輛同意,則減速并閃爍大燈,表示“同意更改車道”;如果不方便,則將前燈閃爍幾次,這表示“不,我不同意”。
情況4:在相鄰的汽車中發現問題。
燈光語言:前燈閃爍三下。
一些汽車的門沒有關閉,而一些汽車的輪胎壓力明顯不足。
在路上行駛時,當您碰巧看到其他汽車時,人們不會對某些問題視而不見,但是如何在第一次發現問題時告訴車主?實際上,在汽車照明燈的語言中,也有照明燈提醒,表明其他車輛有問題,需要停車檢查。
如果發現相鄰汽車有問題,則可以連續閃爍前車的前大燈3次,然后在前車駕駛員注意到這些燈時,先將前大燈閃爍3次。
當然,如果有人對你大燈閃爍